随着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政务服务逐渐向数字化转变,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数字化政府建设,从婚育社保等个人办事需求,到文件审批等政府工作,都被搬到了线上,尤其是疫情的到来,加快了政府服务数字化转型的步伐。
01 多层因素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自 2015 年 8 月《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出台以来,中央和各部委发布了多份提及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的重要文件,如《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数据安全法》等,为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和安全防护提供指引。 数字经济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推动 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全社会的数字化转型正在倒逼政府关注数字化发展进程,使得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对接融合的种类数量、对接程度、应用领域、价值实现不断扩张,积极开展数字政府建设已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 设立省级层面和地市级层面的大数据管理机构,有利于众多数据资源实现整合,实现数据共享;有利于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提供政策决策的精准性、科学性和预见性;有利于优化电子信息化办公流程和政务服务模式,构筑起政府对企业和民众的精准到位的服务体系。 数据治理赋能数字政府建设
数据日益成为社会经济重要的生产要素。政务数据的采集、治理、融合、交换和共享,数字已成为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的内在需要和必然选择。
“聚、通、用”成为政务数据治理的重点。 “聚”:地方各级政府大数据管理机构通过搭建云计算平台,将海量政务数据汇聚到大数据中心,实现政务数据统筹存储、统筹共享、统筹标准、统筹安全。 “通”:对于政务大数据而言,单一部门和单一维度的数据价值有限,遵循数据的关联性,扩大数据的“朋友圈”,加快政务数据的流通融合,进一步释放政务大数据的价值。 “用”:基于海量数据的聚集与融合,开展数据返还,围绕住房、教育、医疗、社保、健康、就业等领域,为各地区、各部门提供政务大数据支撑。 政务数据的开放、共享、流通和交易,都以数据资源确权为前提。基于“数据确权”的规则层面的治理,是确保数据有序流动,提高数据使用价值,构建数据治理体系的关键。国家需从法律和制度上明确界定政务数据的“创制权、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和交易权”这五项基本权力。 于今年6月出台的《数据安全法》对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做出了相应法律责任的规定。政务数据资产规模大、分散度高、管理难,安全风险存在于政务大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应用等整个生命周期。因此要对政务大数据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构建政务大数据可信的计算环境和安全管理体系。 浪擎助力数字政府建设 针对数据治理,浪擎为客户提供从前期咨询到项目落地的完整解决方案,在保障数据安全性与完整性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标准化的治理工作,强化政府数据治理体系,有效提升数据交流共享能力,最大化数据价值。